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泰州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泰院委发〔2018〕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2017、2017-2018学年连续两年任职的班主任。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班主任总人数的5%。
三、参评条件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热爱班主任工作,切实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遵守班主任工作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并把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及生活动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在学生突发事件中工作到位、处置妥当,事迹突出。
(三)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深受学生信赖和爱戴。
(四)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优良,毕业班学生考研通过率较高;班级学生在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中表现突出,班团集体获得过校级(市级)以上荣誉。
(五)近两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且至少一年获班主任年度考核“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填写《泰州学院2018年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由各院(系)填写《泰州学院2018年度“优秀班主任”汇总表》(附件2)。
(二)学生工作部对院(系)推荐材料审核初评,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初评结果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报校党委会通过,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组织班主任认真总结工作两年来的成绩、经验。
2.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推荐,对推荐名单要进行公示,并将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3.申报表中所需填写的先进事迹包括:主题班会、宿舍走访、谈心谈话、帮扶困难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学生特色活动情况等围绕班主任职责开展的工作,字数不超过1200字。
4.请于11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申报表、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逾期作放弃处理(联系人:黄震;联系电话:13775788308;QQ:79811638)。
附件1:泰州学院2018年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附件2:泰州学院2018年度“优秀班主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