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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国家资助祝我飞翔”为主题的微电影(微记录)创作活动通知

时间:2019-04-03浏览:235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多方展现我校学生资助成效和近年来涌现出的助学成才典型事例,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国70周年,并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征集2019学生资助成效系列宣传活动材料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61)要求,2019年,我校开展以“国家资助 祝我飞翔”为主题的微电影(微记录)创作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作主题

主题为“国家资助 祝我飞翔”,主要展现全校各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效果,以及在资助育人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代表和助学成才典型事迹。微电影(微记录)创作主体为学校师生,故事情节应取材于学校资助工作中的人和事。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和资助岗位工作人员。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剧本创作和影片拍摄工作。

三、参赛程序

第1阶段:文本创作征集与审核。各学院在全院征集大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微记录)文本,学院对征集到的投稿文本进行审核,通过评审的文本方可进行拍摄。

第2阶段:作品拍摄。在确定摄制文本后,组织相关部门、学院师生开展拍摄工作,为提高作品质量,鼓励学院之间联合制作,作品拍摄的费用由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

四、作品要求

(一)表现形式

1.文本应立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现代大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立意新颖,剧情紧凑。

2.微电影(微记录)建议以剧情片、纪录片或音乐电视(MV)形式表现,时长5分钟左右,用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以MP4格式存储,分辨率以1920*1080为佳(部分摄像机拍摄分辨率为1440*1080亦可),每秒25帧,声音清晰,建议能上同期声字幕。

(二)作品内容

微电影(微记录)以各学院在助学成才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掘的典型事迹为蓝本创作,可以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重点表现当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扶助与激励下自强不息、感恩回报、追求理想、勤学创新和自力更生的事迹,以及高校教师助人、育人的奉献精神。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最少报送1部作品。所有作品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学院报送前需征得原创者同意。原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学校及省教育厅有权根据工作宣传需要使用作品。微电影文本以书面和电子方式报音乐学院学工办,纸质稿交至艺术楼111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音乐学院丁加琪772573102@qq.com;微电影摄制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同时附以下材料:(1)剧本;(2)故事梗概(作品简介);(3)导演阐述;(4)原型简介;(5)主创人员及演职员名单;(6)字幕(在作品中)。

五、报送时间

微电影文稿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9410,文稿评审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13日,微电影摄制作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

六、奖励措施

本次活动将针对上交的电影文本进行评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 3名。

所有获奖作品颁发奖状,发放奖品。

视实际情况,奖项可空缺,组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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