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现在籍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省级三好学生: 2人/学院(体育系1人);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人/学院(校学生会、社联、自管会各1人);
省级先进班集体: 1个/学院。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标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并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并获得2017-2018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先进班集体”参评单位需在当年度的校级先进班集体中酝酿产生。学院对照推荐要求,确定参评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
2.材料上报。各学院于3月22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材料包括《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纸质文本的版本在格式上须统一规范,力求美观大方,并加盖本学院公章。
3.现场展评。学校组织参评学生进行现场展评。参评学生根据参评类别,通过事迹介绍(3-5分钟的述职报告及PPT)充分展示个人风采,由专家评委现场评分,确定泰州学院2019年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努力推动评选工作取得育人实效。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相关评选材料,并按照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3.各学院要利用相关媒体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增强教育效果,扩大活动影响。
4.本次评选活动分别由人文学院和数理学院承办。人文学院承办本次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数理学院承办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场展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详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附件3:《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学工处 团委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