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管理

泰院学发【2019】4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2浏览:2515

各学院:

2019年是学校的迎评促进年,为充分发挥宿舍文化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育人功能,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宿舍中深入开展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校(毕业班除外)全日制在校学生宿舍

二、创建类型    

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

三、创建内容  

创建活动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组织实施:  

1.整洁卫生。本宿舍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用品置放整齐,无乱丢乱倒杂物、污物等情况

2遵守纪律。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共财物,维护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无晚归、夜不归宿等现象。

3安全防范。不留宿外人,不在宿舍内用火,不私接电源,不使用违章电器和管制刀具,无失窃现象,配合保卫宿舍管理员做好安全检查。  

4团结互助。情操高尚,行为规范,礼貌待人,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维护集体荣誉,与其他宿舍的同学能礼貌谦让。  

5学风浓厚。宿舍学生学习勤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  

6文化建设。宿舍文化氛围浓厚,学生宿舍个性风采独具特色,对增强宿舍凝聚力,鼓励宿舍成员积极上进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  

7党员带头示范。要求党员学生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做到思想引领、作风表率、行为模范、学习典范。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中的五个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勤奋学习、带头团结进步、带头服务同学、带头弘扬正气。

四、创建过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下旬)

1)学工处负责在校园内和宿舍区悬挂横幅、设置标语牌,布置展板和宣传栏,并向全在校学生发出倡议,营造创建活动的氛围

2)各学院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本学院情况拟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QQ公众号以及校园宣传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发动学生以主题班会形式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大讨论,增强学生争创先进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自身做起,共同建设安全、文明、卫生、和谐宿舍。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3月下旬-5月下旬)

1)各学院明确创建组织(院、班),组织全体学生系统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学院在校学生登录学工管理系统完成宿舍安全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各学院参照附件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学院所有宿舍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参评名单(文明宿舍推荐比例不超过参评宿舍的10%,党员示范宿舍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4个),在全院公示无异后填写《泰州学院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备案表》(电子稿excel、纸质稿),并于3月22日前报送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备案表中须注明学院宿舍数(若存在与其他学院混住的情况,则计入学生超过宿舍人数50%的学院);

3)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创建过程的指导,定期检查宿舍创建情况,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创建效果

(4)各学院就学院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情况形成创建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于524日前一并上交学工处教育管理科。

第三阶段:评比表彰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1)学工处根据各学院推荐上报的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结合学校安全卫生月度检查结果、校自管会和生活老师检查结果以及学工处抽查结果综合评定

2创建报告占总分的20%,宿舍内务整理占总分的50%,宿舍文化占总分的30%(含宿舍文明知识测试成绩);

3)宿舍内务整理得分由宿舍安全卫生月度检查结果(20%校自管会检查结果(10%)、生活老师日常检查结果(10%)和学工处抽查结果(10%)综合产生;宿舍文化由宿舍文化布置(20%)、宿舍安全文明知识测试(10%)综合产生;

4年度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将在全校公示,学工处进行表彰,并通过相关媒体宣传、表彰在活动中表现好的班级、宿舍、个人

5)评选结果运用于宿舍成员校级相关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比。

五、表彰名额

1.文明宿舍100个;

2.党员示范宿舍10个;

六、相关要求 

1.作为学风建设的一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一是要将这项活动作为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将这项活动作为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迎接合格本科院校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

2.参加创建活动的宿舍要按照本学院的整体规划,对照文明宿舍、示范宿舍创建、评选标准,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3.本次创建活动中,将建立宿舍内务卫生和安全用电的检查常态机制,每月根据检查结果发布《泰州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月度简报》

4.本次年度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由本次创建结果综合上学期检查结果产生;以后的创建活动将按学年进行。

 

附件1:《泰州学院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创建、评选标准》

附件2 :《泰州学院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汇总表》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31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