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资助  资困助学

泰院学发〔2015〕9号 关于2015-2016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5-04-20浏览:1338

 

各单位:
2015-2016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勤工助学工作,现就下学年度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有助研、助教、助管服务需求的用工单位。
2. 岗位设置与申报程序、要求见《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3. 按要求填报《泰州学院勤工助学固定(临时)岗位申报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用工单位印章后方可报送。申报表中涉及的岗位工作内容需与表中岗位名称对应,逐项填写,其中岗位申报人数原则上应与最终薪酬发放表人数一致。
4. 各单位的岗位申报表经学工处审核通过后即可合法依规招工、签订用工协议。
5. 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在本院系进行招工。非教学单位除自行招聘外,学工处可协助予以招工信息发布。
6. 学生个人勤工助学申请统一于9月份进行。各院系要在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之上,积极组织自己院系内全日制在校在籍贫困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并交各教学单位学生工作小组(具体详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讨论通过后,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各单位存档。
7. 材料(电子稿、书面稿)上交截止时间为5月12日,无故逾期者视零申请处理,零申请处理的单位将取消勤工助学申报的资格。资助中心联系人:杨卉,电话:0523-80769093 ,电子邮箱:676786485@qq.com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