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为学生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15号)文件要求,学校学工处决定开展泰州学院第一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我校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各院系推荐1-2名学生(含在校生和毕业生),学工处最终评选出泰州学院第一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十名,其中,一名同学将上报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过程
1、学生本人申请:
(1)填写《泰州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1、正反打印、需加盖院系公章);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
(3)个人相关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3)。
2、院系组织初评、推荐:
各院系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初评活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通过“树典型、助成长”来加强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推荐学生纸质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同时发至490998679@qq.com。
3、学校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院系推荐材料进行复评,确定我校第一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名单。
泰州学院学工处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