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辅导员之窗

泰院学发【2018】35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8-11-12浏览:2030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按照《泰州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泰院委发〔201854号)要求,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2018学年任职的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院(系)参照《泰州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制定,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审定。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中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50%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以考核促建设,进一步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

2.各院(系)于1119日前将《泰州学院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学生工作部审定联系人:黄震;联系电话:13775788308QQ79811638

 

附件:泰州学院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8111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