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按照《泰州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泰院委发〔2018〕54号)要求,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2017-2018学年任职的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院(系)参照《泰州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制定,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审定。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中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50%。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以考核促建设,进一步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
2.各院(系)于11月19日前将《泰州学院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学生工作部审定(联系人:黄震;联系电话:13775788308;QQ:79811638。)
附件:泰州学院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