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泰州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泰院委发〔2018〕55号)精神,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泰州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等次者。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2018泰州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1名,“2018泰州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3名。
三、评选流程
1.推荐报名。各院(系)负责组织本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报名,组织填写《“2018泰州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附件),于12月11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
2.网络投票。学校官方微信于12月12日—12月16日专题介绍参选人事迹,并进行网络投票。
3.现场展示。参评人员根据自身事迹特点,通过典型事迹介绍和自选形式(如理论宣讲、主题班会说课等,内容自定),充分展示个人风采;总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时间初定在12月16日下午。
4.结果确定。学生工作委员会成立专家评审团,结合现场展示(占总评70%)和网络票选(占总评30%)情况,确定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会讨论表彰。
四、其他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工作,通过评选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我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请各院(系)于12月11日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报送至黄震老师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发送至79811638@qq.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3.工作联系人:黄震;
联系电话:13775788308;
QQ:79811638。
附件: “2018泰州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详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