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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院学助发〔2015〕11号 泰州学院“诚信为本,感恩于心,回报于行”资助诚信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

时间:2015-05-05浏览:167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要求,自2013年起,每年5月定为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为做好今年的主题活动,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我校“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三全立体型阳光育人体系,现结合《关于继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资助诚信教育活动月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诚信还贷的观念和社会责任心。落实“三全育人”工程,培养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求真务实、言行一致,并能为建设诚信社会做贡献的高素质人才。
二、活动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5月4日—— 5月10日
2.实施阶段:2015年5月11日——5月20 日
3.总结阶段:2015年5月21日——5月28日
三、宣传教育形式                                     
通过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电台宣传并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张贴诚信教育活动月宣传海报,以悬挂宣传条幅,开展问卷调查、诚信教育主题班会、观看诚信教育专题片等形式,依托院系开展各项活动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全方位、多层面的诚信及感恩教育。
四、活动内容
1.大型诚信签名活动
在两个校区分批进行诚信承诺大签名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效应,最大程度地吸引全体学生自觉参与到“诚信为本,感恩于心,回报于行”活动中来。促动我校学生对“诚信”进行深度思考、反省、改进、落实行动并带动周围,扩大活动影响。
2.“至诚则成,立信于行”主题班会
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针对大学校园中助学贷款、毕业论文、缴纳学费、求职过程等方面存在的不诚信问题,强化大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理解。主题班会结束后,各院系将开展具体活动情况进行征文大赛,活动以院系为单位征集学生的参赛作品,院系内进行展评后推荐出优秀作品上交到学工处。学工处将优秀作品在网站及校园电台进行发表及宣传。
3.结合诚信教育主题院系自行开展一项特色教育活动
通过各院系针对自身特色开展的以诚信为主题的活动,对学生成长的全部过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指导,更深入和切实的明确诚信的内涵和意义,从而增强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观念。并将这种观念应用于日后的学习、生活及步入社会后所处的工作岗位当中,从现在做起,打好明理诚信的基础,为以后进入社会做准备。活动要求能体现出院系特色,能够结合院系专业特点,形式新颖,富有意义,例如:经济与管理学院可以举办征信教育讲座,美术学院可以举办板报大赛活动,人文学院可以进行征文比赛等,活动内容形式不限,尽可能让所有同学都能够参与其中。
4.组织观看“贷款助学,信用助人”教育宣传片
五月中旬,各院系自行安排贷款学生观看一次“贷款助学,信用助人”诚信教育宣传片,使学生了解征信体系及还贷相关知识,树立诚信还贷意识,毕业后按时还贷,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
5.组织贷款毕业生签署国开行系统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书面稿签名签章、还款承诺等,同时发放诚信宣传材料
学工处将于五月下旬组织各院系开展2015届贷款毕业生集体签署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并向贷款毕业生发放诚信手册及还款知识等诚信宣传材料。
6.系列评选评比
根据《关于开展泰州学院第一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泰院学发〔2015〕10号)文件要求,学工处决定开展泰州学院第一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各院系推荐1-2名学生(含在校生和毕业生),学工处最终评选出泰州学院第一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十名,其中,一名同学将上报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外,根据《关于举办校年度“自强之星”评比的通知》(泰院学发〔2015〕13号)文件要求,将开展我院年度“自强自星”评选活动,各单位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最终推荐1名学生后,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评,确定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主题和学校的活动安排结合院系特色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诚信教育活动月中,引导学生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2.各院系要按规定时间上交作品及活动总结并组织专人对征文进行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参加学校统一评比。
3.各院系在完成好诚信教育活动月各项活动的基础上,也可以根据本院特色围绕诚信主题自行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4.诚信教育活动结束后,各院系需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学工处,其中包括活动流程,特色诚信教育活动总结,同时要求附带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多角度多视角采集。总结材料于5月28日前上报到学工处,此工作将作为学生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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