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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政策问答

时间:2014-06-27浏览:1435

 

 


问:海陵区入伍青年参军两年在经济上受益大概多少?
  答:以海陵籍高中(职高、中专)生服义务兵两年为例。其各种补助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海陵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万元)×50%×2年,约3万元;退役金:4500元×2年=9000元;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海陵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万元)×1.5-9000元,约3.6万元;义务兵津贴:500元/月×12(第一年)+600元/月×12(第二年),共为1.32万元;职业培训及生活费约7000元。这样算来,两年义务兵役,在经济上大概受益10万元左右。
问:泰州大学生参军两年在经济上受益大概多少?
  答:以一名泰州本科一年级新生为例,如果他选择入伍,服役两年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海陵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万元)×50%×2年,约3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约1.5万元)×50%×2年,约1.5万元;学费补助和助学贷款代偿=国家补助(6000元×4年)+省补助(5000元×4年),共4.4万元;退役金:4500元×2年=9000元;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海陵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万元)×1.5–9000元,约3.6万元;义务兵津贴:500元/月×12(第一年)+600元/月×12(第二年),共为1.32万元。这样算来,泰州大学生两年义务兵役,在经济上大概受益15万元左右。
问:调整征兵时间后,具体时间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问:调整征兵时间后,征兵政策作了哪些相应调整?
  答:针对调整征兵时间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实现多征集高素质青年的目标,征兵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一些现实急需、条件成熟的政策规定作了相应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2)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3)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问:今年应征对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应征当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应征当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今年对应征青年最基础的身体要求有新的标准,主要是: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厘米数-110)kg,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应征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采用显然验光法检查矫正视力,矫正视力达不到4.8或者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内科要求内部器官正常,无器质性病变,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无精神类病症,无遗传性疾病,无吸毒史,等等。
 问:适龄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答:广大适龄青年可以于8月5日前,登陆http://www.gfbzb.gov.cn “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并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武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问:征集新兵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征集新兵一般要经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新兵交接和运输等程序。应征青年参军,要按照规定参加兵役登记或网上报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安排参加体格检查,对体检合格的对象组织政治审查,经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征兵其他条件的,本着择优定兵的原则,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填写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问: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有何优惠政策?
  答:苏发〔2011〕4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时,要分别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招聘当年退役的本省籍大学生士兵。
问:我省对大学生入伍有何优惠政策?
  答: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到退役后2年。从我省征集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每人每年一万元左右标准由政府承担,并由征集地政府参照当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发放经济补助。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取得专科毕业文凭后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2011年8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对象、条件、计划、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如何规定?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政策规定?
  答: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优先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主要政策有:(1)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2)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3)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问: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征兵政策法规有什么样处罚措施?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问:今年征兵工作政策还有哪些调整?
  答:具体调整事项,大家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了解实时信息和最新的政策。
    军营是有志青年锻炼成才的大熔炉、大学校。优秀青年经过部队的系统教育训练,道德修养、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观念将得到全面提高,在军队服役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无上光荣,退役后在地方工作也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骨干力量,欢迎广大优秀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投身火热军营锻炼成长,建功立业!

(海陵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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