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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及部门分工

时间:2021-12-02浏览:18420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实施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入学教育、就业择业教育等活动,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3.负责对各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协助各学院对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聘任与培训。
4.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咨询、录取和新生入学报到接待工作。

5.负责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制定,就业市场的调查,就业指导工作,毕业生就业派遣,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的组织以及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工作。
6.负责对违纪事件的调查,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并受理学生对处分意见的申辩申诉。
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
7.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评审、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
8.负责学生的扶困助学工作,指导各系部建立困难学生档案,组织评发学生的困难补助,对学生勤工助学进行指导和管理,协助相关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9.协助人武部开展学生的国防教育、军训及征兵工作。
10.负责全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方面的相关工作。
11.负责学生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陈茂国:

主持学生工作处(部)、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招生工作,负责联系人文学院、音乐学院主要职责

1. 负责学工处(部)、人武部全面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督促落实;

2.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制度建设,负责全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本部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5. 主持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协调召开学生工作会议;

6.负责学工处经费使用及管理

7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外联络工作;

8. 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9. 负责招生工作

10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诚:

分管心理健康、资助、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联系数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的贫困生认定及“绿色通道”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奖、贷、补、减、助等资助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资助绩效评价、“伯藜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相关工作

4.负责制定、实施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5. 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

6. 组织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8. 负责全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本部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志峰:

分管国防教育、思政教育(学生管理)、关工委工作,负责联系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具体工作职责

1.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制定并落实全校学风建设计划,指导各院系开展学风建设;

3.分管全校学生日常管理、公寓管理工作;

4.会同保卫处等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处置学生伤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5.负责学生表彰、处分及申诉、奖学金评定等工作;

6.负责学生军训、大学生征兵、预备役登记管理、国旗护卫队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准备等相关工作;

8.负责全校军事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培训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贺园亚:

分管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学生考研工作,负责联系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具体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有关就业创业的规章制度;

2.负责就业创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和总结;

3.开展就业市场调研,拓展就业渠道,做好就业基地建设工作;

4.负责就业信息发布,组织大型校园招聘会和专场人才招聘会;

5.统筹安排就业创业的教学、实训、讲座等,举办就业创业比赛活动;。

6.负责大学生创业园的日常管理,为创业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7.落实有关政策和措施,帮扶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

8.负责有关信息的审核上报以及材料发放、档案转移等工作;

9.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研究,编制和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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